撰文:katherine


每年的11月底至 12月底,是許多節慶的日子,在國外也有以放煙火爆竹來慶祝節日,許多人為慶祝而放煙火的行為,代表著歡樂的心情,但是這段期間卻是所有動物們(含寵物)的噩夢啊。


去年此地的動保團體就呼籲民眾,在年底的節慶時不要施放煙火,因為,這煙火爆竹的聲響讓家裡飼養的貓狗及寵物,驚嚇不已,甚至過於驚恐而逃離家園,去年光11~12月份因被煙火嚇到離家的貓狗竟多達到 一百多隻,SPCA也因此收留的這些飽受驚恐的寵物們。


在此同時,SPCA也將遞交一份陳情書,籲請政府有關單位立法禁止施放煙火;此地施放煙火有一定的規範,通常是在空曠的地方或人稀的公園內,但是愛護動物人士也齊聲抗議此舉,因為每年的11~12月份正好都是鳥類孵育的全盛期,母鳥受到煙火的驚嚇很難再回到巢內繼續孵蛋,而出生的雛鳥也因驚嚇過度而自樹枝上墜落,每每在隔天清晨見到滿地破碎的蛋殼與摔死的雛鳥,這場景真令人慘不忍睹,人類為了一時的歡樂所施放的煙火,卻讓鳥兒與動物們驚嚇而亡,這於心何忍?


同樣的在國內,農曆春節即將來臨,說實在的,這期間我也是非常惶恐,因為在我小時候曾有一段不愉快的經驗發生,有一年就是在馬路上遇到放沖天炮,當場將我與姐姐的頸部炸傷,就是這段恐怖的經驗,讓我每年過農曆年如同夢饜一場。


試想連人都會如此驚恐,何況那些弱小的動物們,絕對是驚恐萬分呀


除了傳統慶祝春節之外,實在想不出有啥好處要施放煙火,因為煙火具有一定的公安危險,再來也不經濟,還製造環境污染咧,真的希望能以其他的方式取代。


目前國內對爆竹煙火的管制有一定的規範,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除了春節、元宵、端午、中秋等節慶或大甲鎮瀾宮馬祖遶境、鹽水蜂炮等經公告的特殊民俗活動之外,民眾不得燃放爆竹,或從事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春節即將來臨,在此呼籲大家,為了環境安全,也為了不驚嚇所有的動物們,請拜託高抬貴手,儘可能不施放爆竹煙火吧~(即使要放也請少量耶)


施放煙火的規定詳見:台北縣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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