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TNR的矛盾



在這邊我就不詳述TNR是什麼東西了

年前才收到市政府公文
因為去年TNR施行有術 決定今年繼續辦理
台北市許多鄉里都已經列入實施範圍
不論是公私立團體 甚至是個人
越來越多民眾願意加入TNR的行列
在下苦醫師去年也幫助世新大學某系
推廣TNR所做的報導
畢竟TNR是屬於比較積極且有遠景的街狗貓管理方法
而不是一昧的撲殺 驅離

今天在自由時報的地方新聞版
北投區某里的里長投書
請大家不要餵養流浪狗貓
造成環境髒亂 有礙觀瞻
造成當地觀光旅遊景點推行不易(?)之類的
又在台北市某里
今天出現了這樣的公告
  (喵的勒~)
去年高雄市的自來水公園
也發生民眾因餵養流浪貓造成附近居民不滿
群起圍剿甚至攻擊餵養人的事件

問題都不是發生在TNR本身
而是在TNR後續的餵養動作

不喜歡動物的人 就覺得狗貓餓死最好省的麻煩
喜歡動物的人 就想要和狗貓和平共存在人類的社會裡

今天單純以法令的角度來共跨買(苦醫師非專業 有錯請指教)
只要餵養人在餵養後有清潔場地 不造成髒亂
其實好像並沒有什麼法令明令禁止餵養街貓狗
如以上的鄉里公告 似乎也沒有什麼法律效力
環保局來是要抓誰呢?吃飽鳥獸散的貓嗎?貓很難抓唷
又要以什麼名義開罰呢?
聽說還有一條社會秩序什麼blahblah
看來看去好像只有第70條和動物有關
前提是 畜養之危險動物造成他人不便
如果以餵養流浪貓這點來看 貓好像不是什麼危險動物 (在此不提有攻擊性的街狗)
的確以台北市公文內容
第12項SOP內的第七條來說
施行TNR的區域需要里長或社區委員簽名同意
不過餵養和私人TNR可就不在規定範圍內了
而且這樣的規定 是不是代表
只要里長不同意 這個里的居民就不能進行TNR?
豈不是一人擁地為王?這個政策施行又有何意義?

在國外
施行TNR後有三步驟
剪耳 標記已結紮
施打預防針 
滴除蚤藥物
後兩者雖然只能做一次 有做有保佑
相對還是能減少疾病和跳蚤的感染
我不了解台灣施行TNR的獸醫有多少人這樣做
至少我們醫院是如此實行
另外據我所知現在大部分的餵養人都很有觀念
避免造成鄰居困擾
所以餵養後都會清理現場 
剩下的 大概就只有不喜歡貓吱吱叫的民眾
跳蚤的話嘛~
我只能說 難道沒有街貓街狗就沒有跳蚤了嗎?
隨地大小便嘛~
我只能說 每天回家我都看的到有人站在牆腳拉尿 
甚至流到我號稱陽光屋的半地下室窗戶裡

尊重生命是最基本的出發點
街貓街狗並不是自願存在於人類獨大的社會中
還不是因為某些自私的人類任意丟棄寵物
她們才任意繁殖 流浪於街頭
身為全世界唯一有能力決定其他物種生死的人類
是不是該有一點同情心 
毒死?趕走?抓光光?
這些方法都無法把周遭環境的街狗貓清空的
TNR是我們目前能和狗貓和平共存在同個空間的手段
不要因為狗貓不能說話
就把所有的不便和莫須有都加注在她們身上
那 你為什麼要幫那些自私的人擦屁股?
狗貓又不是你丟的 垃圾也不是你擺的 跳蚤也不是你養的 尿不是你噴的
很抱歉 這些人和你一樣同處在一個社區
如果多一點理智 多一點愛心 少一點自私 
這些衝突根本就不會發生

人如果連自己都管理不好
憑什麼去怪完全依賴本能的動物?

希望市政府在推廣政績的同時
也能注意這些地方上的衝突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
最基本的出發點還是愛護生命
希望這些地方上的民眾代表
能夠多了解TNR的重要性
杜絕流浪動物不是由驅趕撲殺下手



p.s
貼公告的里長
有可能會因為沒把公告貼在佈告欄
也未經由清潔隊張貼公告
而受到開單處分
這是我找狗時得到的資訊
所有的地方公告若是私人隨意張貼
很可能會開罰唷~~~~~~~


圓文引用自:http://www.wretch.cc/blog/tripalone/10600220


另一篇投書:如此社區,對待動物何其殘酷?http://www.hsapf.org.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054&foru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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